廊坊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廊坊市“十四五”節能減排綜合實施方案的通知
來源: 廊坊市政府信息公開平臺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廊坊開發區管委會,臨空經濟區(廊坊)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
現將《廊坊市“十四五”節能減排綜合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本部門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廊坊市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5日
(此件正文公開發布,附件不公開)
廊坊市“十四五”節能減排綜合實施方案
按照《河北省“十四五”節能減排綜合實施方案》(冀政字〔2022〕18號)部署,大力推動節能減排,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加快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推進經濟社會全面綠色低碳轉型,助力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積極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推進發展方式綠色轉型,加快建設京津冀協同發展典范城市,完善能源消費強度和總量雙控(以下簡稱能耗雙控)、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把節能減排貫穿于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全過程和各領域,組織實施節能減排重點工程,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盲目發展,加快完善節能減排政策機制,統籌推進能源利用效率提升和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確保完成“十四五”節能減排目標,為全市如期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奠定堅實基礎。
二、主要目標
到2025年,全市重點地區和行業能源利用效率顯著提高,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6%,能源消費總量得到合理控制。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確保完成省定目標,化學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重點工程減排量分別完成省下達的1.21萬噸、0.036萬噸、0.55萬噸和0.3萬噸目標。節能減排政策機制更加健全,重點行業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二氧化碳排放增量得到有效控制,經濟社會發展綠色轉型取得顯著成效。
三、實施節能減排重點工程
(一)重點行業綠色升級工程。嚴格能效約束,對照能效標桿水平高起點謀劃項目,引導未達到基準水平的高耗能項目對照能效標桿水平實施改造升級。以煤電、水泥、建材、平板玻璃、陶瓷等行業為重點,實施節能改造和污染物深度治理。推進余熱余壓利用技術與工藝節能相結合,在電力、建材等行業推廣高效煙氣除塵和余熱回收一體化技術。統籌數據中心余熱資源與周邊區域熱力需求,實現余熱綜合高效利用。支持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推動工業窯爐、油機、壓縮機等重點用能設備進行系統節能改造。鞏固重點行業和燃煤鍋爐超低排放改造成效,加強工業爐窯綜合治理。加快煤電、水泥等碳排放重點行業工藝流程革新和清潔生產改造。推進綠色數據中心、5G通信基站等新型基礎設施綠色升級,加快提升項目可再生能源消費比重,大型和超大型數據中心電能利用效率(PUE)控制在1.25以內,高耗能低效數據中心逐步退出。深入開展能效、水效“領跑者”行動,推動重點單位持續趕超引領。到2025年,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6.5%以上,重點耗能行業能效達到標桿水平的比例超過30%。〔市工信局、市發改委、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區)政府和廊坊開發區管委會、臨空經濟區(廊坊)管委會負責落實。以下均需各縣(市、區)政府和廊坊開發區管委會、臨空經濟區(廊坊)管委會落實,不再列出〕
(二)園區節能環保提升工程。充分發揮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省級園區的示范引領作用,引導工業企業向園區集聚,推動工業園區能源系統整體優化和污染綜合整治,加快可再生能源推廣應用,全面提高能源資源產出率和循環化水平。支持園區建設電、熱、冷、氣等多能源協同的綜合能源項目。推動重點用能單位能源管控中心和能源在線監測系統建設,提高能源管理智慧化水平。鼓勵優先利用可再生能源,推行熱電聯產、分布式能源及光伏儲能一體化應用,利用“互聯網+”、云計算、大數據等手段促進節能提效。加快產業園區和集群污染綜合整治,推進園區供熱、供電、污水處理、再生水回用等公共基礎設施共建共享,加強一般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集中貯存和處置,因地制宜推廣建設涉揮發性有機物“綠島”項目。到2025年,符合條件的省級以上園區全部實施循環化改造,園區節能環保水平顯著提升。(市生態環境局、市工信局、市商務局、市科技局、市發改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城鎮綠色節能改造工程。全面推進城鎮綠色規劃、綠色建設、綠色運行管理,大力推動低碳城市、韌性城市、海綿城市、“無廢城市”建設。全面提高建筑節能標準,實施近零能耗建筑推廣工程,鼓勵發展零碳建筑。因地制宜應用太陽能、淺層地熱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解決建筑采暖用能需求。加強用能基礎設施與互聯網、5G等信息基礎設施的融合與升級改造,服務智能工廠、智能小區、智能樓宇、智能家居創建。實施綠色高效制冷行動,以建筑中央空調、數據中心、冷鏈物流等為重點,更新升級制冷技術、設備,優化負荷供需匹配,大幅提升制冷系統能效水平。建立城市建筑用水、用電、用氣、用熱等數據共享機制,提升建筑能耗監測能力。開展公共供水管網漏損治理試點建設。城鎮新建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到2025年,新建裝配式建筑占當年新建建筑比例達30%以上,城鎮民用建筑全面推行超低能耗建筑標準。(市住建局、市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交通物流節能減排工程。推動綠色鐵路、綠色公路建設,加快完善充換電、加氫等基礎設施。推廣低碳交通工具,淘汰老舊燃油運輸車輛,加快新能源和清潔能源汽車在城市公交、出租汽車、物流、環衛清掃等領域推廣應用,推廣氫燃料電池重卡等交通運輸設施。優化鐵路運輸組織模式,推動鐵路專用線進物流園區,大幅提升鐵路運輸能力。推動公路貨運轉型升級,加快煤炭等大宗貨物和中長途貨物運輸“公轉鐵”。加強重型柴油貨車路檢路查以及在集中使用地和停放地入戶抽查。實施汽車排放檢驗與維護制度,加強機動車排放召回管理。大力發展智能交通,探索運用大數據優化運輸組織模式。開展綠色出行城市創建行動。持續完善城市配送物流基礎設施。全面推廣綠色快遞包裝,引導郵政快遞企業選購使用獲得綠色認證的快遞包裝產品。到2025年,公共領域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等車輛中新能源汽車比例不低于80%。(市交通運輸局、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市商務局、市郵政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農業農村節能減排工程。因地制宜推進太陽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在農業生產和農村生活中的應用,提升農村用能電氣化水平,提高清潔能源消費比重。發揮農機購置補貼政策支持引導作用,推進農用電動車輛、節能環保農機推廣使用。推進農房節能改造和綠色農房建設,推廣農村住房建筑導則,引導建設綠色環保宜居型農村住房。強化農業面源污染防治,加強種養殖業污染治理,持續推進畜禽糞污及養殖尾水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推進農藥化肥減量增效、秸稈綜合利用,加快農膜和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加強農村人居環境綜合整治,提高農村污水、垃圾處理能力,統籌推進農村黑臭水體治理和農村水系綜合整治。到2025年,化肥、農藥施用量保持零增長,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85%以上,農膜回收率達到90%以上。(市農業農村局、市生態環境局、市發改委、市住建局、市水利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公共機構能效提升工程。開展公共機構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對圍護結構、供熱、制冷、照明等重點用能系統設施設備實施節能改造,持續提升能源利用效率。鼓勵公共機構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完善公共機構合同能源管理辦法,組織實施一批合同能源管理項目。逐步淘汰老舊公務用車,優先采購使用節能和新能源汽車,新建和既有停車場要配備電動汽車充電設施或預留充電設施安裝條件。在公共機構重點用能單位推行能耗定額管理,深入實施節約型機關創建行動,組織縣級及以上黨政機關開展綠色辦公。持續開展示范創建活動,充分發揮公共機構示范引導作用。到2025年,縣級及以上黨政機關創建節約型機關占比達到80%以上。公共機構單位建筑面積能耗和人均能耗比2019年分別降低6%和7%以上。(市公共機構節能辦公室、市財政局等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重點區域污染物減排工程。持續推進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強化重污染天氣應對,科學編制減排清單,開展差異化分類管控。以環京各縣(市、區)為重點,推進揮發性有機物和氮氧化物協同減排,加強細顆粒物和臭氧協同控制,進一步強化協同預警和協作機制。持續推進永定河流域綜合治理和生態修復,扎實推進城鎮污水垃圾處理和工業、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工程。(市生態環境局、市發改委、市水利局、市住建局、市農業農村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工程。嚴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費增長,推動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加快實施燃煤鍋爐替代和整治提升,實現能源清潔化替代。深入開展煤電機組超低排放改造,合理控制煤電建設規模,新上項目實行等容量替代(背壓機組項目除外)。依法依規嚴格涉煤項目審批,新上用煤項目煤炭消費實行減(等)量替代。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達到10%以上。(市發改委、市生態環境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整治工程。加大低揮發性有機物原輔材料和產品源頭替代力度,強化全流程、全環節綜合治理。以化工、涂裝、醫藥、包裝印刷和油品儲運銷等行業領域為重點,推動使用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的涂料、油墨、膠粘劑、清洗劑。加強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工作,嚴格落實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強化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管控,建立重點污染源管理臺賬,推進源頭控制,確保穩定達標排放。推進末端治理,按照“應收盡收、分質收集”原則,將無組織排放轉變為有組織排放進行集中處理,推進適宜高效治理設施建設和運維。加強對開停工和檢維修期等非正常工況產生揮發性有機物的排放控制,加強涉揮發性有機物廢氣旁路的監管排查。(市生態環境局負責)
(十)環境基礎設施水平提升工程。統籌推進城鎮環境基礎設施規劃布局,建立健全集污水、垃圾、固體廢物、危險廢物、醫療廢物處理處置設施和監測監管能力于一體的環境基礎設施體系,加快構建城鄉全覆蓋的環境基礎設施網絡。加強城鎮污水處理設施、污水管網建設和改造,提升新建城區污水集中處理能力,加快城中村、老舊城區和城鄉結合部生活污水收集設施建設,消除收集管網空白區,推行污水資源化利用和污泥無害化處理。建設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生活垃圾處理系統。到2025年,城市建成區基本實現污水全收集、全處理,縣級城市建成區全面消除黑臭水體,建制鎮污水收集處理能力明顯提升,城市、縣城平均污泥無害化處理率保持在97%以上,實現城鄉生活垃圾焚燒處理全覆蓋。(市住建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衛生健康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健全節能減排政策機制
(一)落實能耗雙控制度。堅持節能優先,強化能耗強度降低約束性指標管理,有效增強能源消費總量管理彈性,加強能耗雙控政策與碳達峰、碳中和目標任務的銜接。科學分解各縣(市、區)“十四五”能耗強度降低目標,將節能目標納入各縣(市、區)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加強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合理分解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目標并開展考核。“十四五”時期新增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量不納入各縣(市、區)能源消費總量考核,原料用能不納入各縣(市、區)能耗雙控考核。對符合能耗單列條件的項目,積極爭取國家和省級能耗單列政策支持。加強節能形勢分析預警,建立用能預算管理制度,優化能源要素合理配置。研究開展能耗產出效益評價,推動能源要素向單位能耗產出效益高的產業和項目傾斜。(市發改委、市統計局等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健全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堅持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全面落實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責任,健全完善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加強與排污許可、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等制度銜接。強化建設項目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審核管理,對環境質量超標地區實施更嚴格的總量指標削減替代要求,嚴格新增污染物區域削減措施監督管理。建立非固定源減排管理體系,實施全過程調度管理。按照生態環境質量改善需求,設置區域性、流域性總量控制因子,因地制宜開展特征污染物減排。強化總量減排監督管理,健全激勵約束機制,堅決杜絕弄虛作假行為。(市生態環境局負責)
(三)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盲目發展。嚴格項目準入,對在建、擬建、建成的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以下簡稱“兩高一低”項目)實行清單管理、分類處置、動態監控。加強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新上“兩高一低”項目必須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且能效達到行業先進水平。對標行業能效標桿,組織存量“兩高一低”項目實施節能降碳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對未達到能耗強度下降目標進度要求、用能空間不足的地區,“兩高一低”項目緩批限批,所有新上項目實行能耗減(等)量替代。加強對“兩高一低”項目節能審查、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和結果執行的監督評估,依法查處各類違法用能行為。加強對年綜合能耗5萬噸標準煤及以上的“兩高一低”項目的工作指導。嚴肅財經紀律,配合金融機構落實好“兩高一低”項目融資政策。(市發改委、市行政審批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工信局、人行廊坊市中心支行、廊坊銀保監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健全政策標準。貫徹落實國家、省節能環保法律法規規章,充分發揮政策、制度對結構調整的引導和約束作用,推進在資源能源利用、城鄉規劃建設、生態環境保護等政策文件制修訂過程中,充實完善碳達峰碳中和、節能減排有關內容。推進落實重點行業能效標桿水平和基準水平,深入開展能效、水效領跑者引領行動。逐步將溫室氣體排放控制要求納入重點行業排污許可。提升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標準。嚴格落實國家、省在財政資金、稅收等方面優惠政策。大力發展綠色金融,支持金融機構開發節能減排友好型綠色金融產品,加快推動節能減排重點工程、重點項目建設和關鍵共性技術研發。全面落實綠色信貸指引、能效信貸等制度,不斷擴大綠色信貸規模。加快綠色債券發展,支持符合條件的節能減排企業掛牌上市融資和再融資。探索推進環境高風險領域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強化電價政策與節能減排政策協同,持續完善高耗能行業階梯電價等綠色電價機制,嚴禁對高耗能、高排放、資源型行業實施電價優惠。落實清潔取暖價格機制。建立健全污水處理費動態調整機制,具備污水集中處理條件的建制鎮全面開征污水處理費。放開再生水政府定價,由供需雙方按照優質優價原則協商確定用水價格。(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市司法局、市稅務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人行廊坊市中心支行、廊坊銀保監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完善市場化機制。按照國家、省安排部署,推進用能權、用水權、排污權、碳排放權市場化交易。探索開展用能權交易,推動能源要素向優質項目、企業、產業流動和集聚。深化排污權交易改革,健全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政策,科學規范排污權確權,建立排污權政府儲備,加快推進排污權交易市場建設。推動水資源使用權有序流動,鼓勵工業、農業、服務業取水權人、灌溉用水戶規范有序開展水權交易。推廣綠色電力證書交易,鼓勵市場主體通過綠證交易方式完成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量。建立健全以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機制為基礎的碳排放權抵消機制。大力發展節能服務產業,積極推廣節能節水咨詢、診斷、設計、融資、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綜合服務模式。規范開放環境治理市場,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推廣區域污染治理托管服務模式。(市發改委、市生態環境局、市工信局、市財政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行政審批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提高統計監測水平。嚴格執行重點用能單位能源利用狀況報告制度,加強重點用能單位能耗在線監測系統建設和應用,提升能源消費監測分析能力。加強能源計量和統計能力建設。完善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排放統計核算和計量體系。嚴格落實重點企業溫室氣體核算報告制度。開展森林、濕地等生態系統碳匯本底調查和儲量評估。建設環境質量、生態質量、污染源監測全覆蓋的高質量生態環境智慧感知監測網絡。規范排污單位和工業園區污染源自行監測監控,完善污染源執法監測。加快節能減排信息化體系建設,推進大數據整合利用和分析應用。加強統計基層隊伍建設,強化統計數據審核,防范統計造假、弄虛作假,提升統計數據質量。(市發改委、市統計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自然資源規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培育節能減排人才隊伍。完善節能監察工作機制,加快建設專業性強、職責明確的節能執法監察隊伍,全面加強節能監察能力建設。督促重點用能單位按要求設置能源管理崗位和負責人。加強縣級及鄉鎮基層生態環境監管隊伍建設,重點排污單位設置專職環保人員。加大政府有關部門、監察執法機構、重點用能單位等節能減排工作人員培訓力度,通過業務培訓、比賽競賽、經驗交流等方式提高業務水平。(市發改委、市生態環境局、市工信局、市人社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強化工作落實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各部門要深刻認識節能減排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和復雜性,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節能減排的決策部署上來,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明確目標責任,狠抓工作落實,確保如期完成“十四五”節能減排各項任務。各縣(市、區)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對本行政區域節能減排工作負總責,自覺履行“一崗雙責”。市發改委、市生態環境局等部門要加強節能減排工作統籌協調,定期對各地區以及重點領域、重點行業節能減排情況進行調度分析,督促各項目標任務落實落細。市應對氣候變化及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做好相關工作,形成合力。市屬國有企業要發揮帶頭示范作用,嚴格落實節能減排目標責任。(市應對氣候變化及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強化監督考核。開展“十四五”節能減排目標責任評價考核,科學運用考核結果,對工作成效顯著的地區加強激勵,對工作不力的地區加強督促指導,考核結果經市政府審定后,作為對縣級政府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參考。嚴格落實省能耗雙控考核措施,增加能耗強度降低約束性指標考核權重,加大對堅決遏制“兩高一低”項目盲目發展、推動能源資源優化配置措施落實情況考核力度,優化考核頻次。壓實減排工作責任,繼續開展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把總量減排目標任務完成情況作為重要考核內容。加強生態環境問題自查自糾,開展跨區域生態環境聯合執法、交叉執法,進一步強化中央及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問題整改工作,逐步規范交辦、督辦、核查工作機制。統籌抓好日常工作監管,確保完成省下達的節能減排目標任務。(市委組織部、市發改委、市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開展全民行動。深入開展節約型機關、綠色家庭、綠色學校、綠色社區、綠色出行、綠色商場、綠色建筑等綠色生活創建行動,增強全民節能減排意識。積極響應、組織參與全國節能宣傳周、全國低碳日、世界環境日等主題宣傳活動,倡導簡約適度、綠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推行綠色消費,堅決抵制和反對各種形式的奢侈浪費,營造綠色低碳社會風尚。發揮行業協會、商業團體、公益組織的作用,支持和參與節能減排公益事業。開展節能減排自愿承諾活動,引導公眾自覺履行節能減排責任。強化輿論引導,回應社會關切,推動形成社會共識和自覺意識。(市委宣傳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發改委、市生態環境局、市民政局、市婦聯、市公共機構節能辦公室按職責分工負責)